近日,由中国-东盟(上合组织、澜沧江-湄公河)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编写的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:沿线重点国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和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2017:沿线区域环保合作和国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》(以下简称《蓝皮书》)系列研究入选生态环境部(原环境保护部)开展的第二批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。
作为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保护系列研究,《蓝皮书》每年出版一部,截至目前已正式出版两部: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:沿线重点国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和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2017:沿线区域环保合作和国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。
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:沿线重点国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对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塔吉克斯坦、阿富汗、印度、伊朗、巴基斯坦、白俄罗斯、土耳其、斯里兰卡、蒙古、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、韩国、阿拉伯国家以及南亚区域等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基本概况、环境管理制度、水环境、大气环境、固体废物、土壤、核与辐射相关环境保护问题、国际环保合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整理,就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保支撑、跨国界环境风险防范、环保产业“走出去”、绿色金融机制、区域和双边环保合作机制等进行初步研究并提出了建议。
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2017:沿线区域环保合作和国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介绍了“一带一路”区域环保合作总体情况,东盟、上海合作组织、澜沧江-湄公河、亚太、中非、东北亚、图们江等合作机制的概况和合作进展,土库曼斯坦、乌克兰、以色列、亚美尼亚、阿塞拜疆、格鲁吉亚、尼泊尔、中东欧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基本概况、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国际合作等方面情况,并就绿色“一带一路”、生态环保信息共享、绿色标准“走出去”、绿色供应链、环保区域合作、生态城市建设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技术转移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。
两本书互为姊妹篇,全面梳理了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、区域环保合作机制,提出了绿色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重要建议。
本系列最新成果《“一带一路”生态环境蓝皮书2018:沿线重点国家环境战略与规划状况报告》拟于2018年中旬正式出版,该书对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塔吉克斯坦、印度、巴基斯坦、白俄罗斯、伊朗、蒙古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文莱、越南、老挝、缅甸、柬埔寨、孟加拉国、捷克、匈牙利、以色列、阿联酋、埃及等26个国家的环境战略与规划进行了梳理总结,并就我国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如何与其对接和当前热点、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。
来源:中国一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